2016-04-29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新聞稿
請您即刻發佈: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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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歧視,那什麼是歧視?
對「國防大學對衛福部」行政訴訟勝訴案,民間要求合理重視愛滋歧視的關鍵影響

台灣愛滋病學會理事長 林錫勳 發言稿

1. 台灣有沒有因為B型肝炎病毒感染被要求退學?
A. 兩者都是病毒感染,一樣的傳染途徑,差別在有沒有歧視。
B. B型肝炎是台灣的國病,過去在沒有全面施打疫苗的年代,盛行率是10-15%,我們有任何就學、就業、就醫、居住等相關的歧視法律條文嗎?

2. 群體生活會感染愛滋病毒嗎?
A. 愛滋病毒有一定的傳染途徑,群體生活包括一起上課、吃飯、擁抱、盥洗等是不會傳染愛滋病毒的。
B. 美國有超過一百萬感染者,從來沒有因為群體生活或共同生活而發生感染。醫學史上也沒有發生過。

3. 如果感染者接受治療還會感染給別人嗎?
A. 感染者如果接受藥物治療,病毒控制很好,就算是無套性行為傳染給對方的機會趨近於零,更何況是日常生活。
B. 感染者如果接受治療,愛滋病毒感染等同是慢性病,就如同高血壓糖尿病。他們平均存活可以到77歲,跟一般族群的平均存活相差不到五年。
C. 所以在公共衛生的角度,是創造零歧視的環境,讓感染者好好接受治療。

4. 法官知道錯誤的判決比貪汙還可怕嗎?
A. 歧視會造成感染者躲在暗處。不敢檢查、不敢治療、不敢告知等,後果是會造成更多感染者。
B. 根據歷史經驗,未知的恐懼跟無知是造成歧視的主因。歧視是許多傳染病控制不好的主因。

5. 如果我們的孩子感染愛滋病毒(B型肝炎),要不要讓他就學?
A. 不僅是同理心的思維,而是醫療專業的判斷。

6. 愛滋病毒感染者是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A. 法律應該保護所有國民,不應有歧視存在。
B. 愛滋病毒感染者也可以對社會有許多貢獻。

7. 請問敬愛的張院長您贊同國防部、教育部、法務部?或者疾管署?

8. 請問諸位立法委員,你們照顧弱勢族群嗎?


台灣愛滋病學會理事長林錫勳發言


本次記者會相關文件:
1.記者會採訪通知
2.Press Invitation
3.記者會新聞稿
4.Press Release
5.來賓發言稿-陳伶雅(前愛滋病指定醫院愛滋個管師)
6.來賓發言稿-徐森杰(台灣露德協會秘書長)
7.來賓發言稿-喀飛(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
8.來賓發言稿-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
9.來賓發言稿-林錫勳(台灣愛滋病學會理事長)

相關愛滋人權議題: 就學

附加檔案

  • 台灣愛滋病學會理事長林錫勳發言-20160429.pdf  檔案大小: 199.44 KB  檔案格式: application/pdf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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