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宗旨】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是國內第一個由愛滋感染者和他們的家屬、朋友,以及認同人權的社會人士所發起,長期投入愛滋平權運動的非營利互助團體。

在倡導平權觀念的同時,我們希望以互諒、互愛的訴求為原則;我們也努力的在愛滋感染者與社會大眾、政府決策者、醫療及公共衛生等等相關單位之間,扮演溝通者的橋樑角色。

我們非常歡迎您以精神支持,或實際行動投入我們倡導權益的行列;幫助感染者與家屬回復應有的居住、工作、就學、就醫等基本人權,使他們得以享有一般人的正常生活,並且,最終促使這個社會成為一個遠離偏見、不再有歧視的正常社會。

 【會員章程】
權促會成立至今,尚有聯合勸募的年度工作人員補助、申請政府經費或社會善心人士的慈善捐款,乃至於部分感染者或志工的自願贊助、加入服務。所以希望您也能支持我們,讓權促會未來繼續為更多有需要的朋友盡更多力量。歡迎您以實際行動加入會員或志工行列。

如果您願意加入權促會成為會員,會員資格如下:
一、個人會員贊同本宗旨並年滿二十歲。
二、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司機構或團體。
三、贊助會員贊助本會工作之團體或個人。

【會員權利與義務】
一、申請時應填具入會申請表,經三位會員連署推薦或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
二、團體會員應派代表一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三、會員(會員代表)有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每一會員(代表)為一權但贊助會員無前項權利。
四、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
五、會員(會員代表)若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之決議,得經理監事決議與以警告或停權處份。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即為出會會員,得以書面敘名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章程】全文參閱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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