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惡意的種子」: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2025年5月14日聲明稿
對於金城國中於2025年5月11日發生國三健康教育課程考題違反性別平等概念,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基於長期關注愛滋議題與性少數權益處境的聲明如下:
- 健康教育課程是國民義務教育環節中學生重要的性/性別相關重要的正確知識來源管道,在健康教育課程中,為學生建立正確的性/性別相關觀念,才有可能讓學生在未來面對性/性別相關事件時,能有正確保護自我、尊重他人的想法與態度。
- 金城國中相關考題中,不當連結了性少數與愛滋議題間的關聯,將性少數、弱勢社群的污名與愛滋社群連結,讓寫到該份考題的學生形成了少數社群的雙重汙名印象,此部分我們深表遺憾。性少數、弱勢社群的社會處境應該需要整體社會共同努力翻轉與改變,尤其在國民教育階段,為學生建立起正確的性/性別知識,才有可能改變與翻轉整體社會對於性少數/弱勢社群的地位、減少整體社會歧視。
- 教師不應透過考題灌輸學生「人有尊卑、病有貴賤」的階級觀念
爭議考題傳達出的,是鄙視愛滋感染者的價值觀。我們認為,在年輕學生可能根本不認識任何一位愛滋朋友之前,就灌輸他們「特定的人/疾病,是令人厭惡的」的思想,極為不當。
這些惡意的種子,未來會發芽成長,輕則嘲笑迴避身邊的愛滋朋友,重則侮辱霸凌甚至攻擊他人。令人擔憂的是,這些嘲笑乃至攻擊,行為人可能不認為自己有錯,因為他們被教導的是,「你可以、也應該看不起愛滋感染者,他們很髒很噁心」。
- 關於愛滋,應該教導正確知識與平等觀念
考題中,描述愛滋「一年高達36萬費用!」,是相當老舊的資訊,現今一位愛滋感染者一年的治療費用,大約為13萬或16萬(10800元*12個月=129,600元或13200元*12個月=158,400元)。【參閱一】但,政府給予愛滋感染者治療,不是「獨厚愛滋感染者」的政策,也對「減少愛滋感染」有重大貢獻。
一位經過治療、體內愛滋病毒量已經測不到的感染者,不會透過性行為傳染愛滋病毒給任何人,這是國際醫學實證的U=U結果(Undetectable=Untransmittable)【參閱二】,也是「治療即預防(Treatment as Prevention)」的最佳證明。照顧愛滋感染者,就是在照顧每一個人。
此外,考題中不當暗示愛滋感染者的存活時間不長(第17題),此亦為過於老舊的知識,現今感染愛滋為可視為慢性病,固定藥物治療,存活時間與一般人無異。【參閱三】
同題提及愛滋感染者捐血害人行為,為現今公衛系統中不可能發生。我國法規目前規定,已確診為感染者不得捐血,即便有未篩檢出的情形,自我國血液中心全面改用NAT檢驗方式後,已有效阻斷因捐血而傳染愛滋的情況。從2013年起,我國沒有輸血受感染愛滋病毒的案例發生。【參閱四】
- 綜上,考量學生有權利獲得正確知識與觀念,我們要求,給予同學們再次上課的機會,或者,邀請愛滋感染者現身說法,開放同學提問,讓同學們有機會重新認識愛滋。讓學生在龐雜、兩極化資訊的社會閱讀、吸收資訊後,能夠綜合判斷資訊的對錯,建立起合適的判斷思考能力。
- 對於該名教師,因考題所夾雜資訊(例如『36萬』),並非現今教科書內容,顯然教師將個人誤信資訊納入考題,等同將個人惡意強迫灌輸給下一代,情節重大,不應該再擔任有學生影響力的職務。
參閱一:台灣愛滋病學會〈臺灣愛滋病毒感染者抗愛滋病毒藥物的治療建議〉,第一章,第5頁,2024年10月16日。
參閱二:衛生福利部「『U=U (愛滋病毒量測不到=傳不出去)』,正確認知消除愛滋污名與歧視,實踐愛滋健康與平權」新聞稿,2025年1月8日。
參閱三:「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愛滋病毒)感染之疾病介紹」,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2024年7月31日。
參閱四:台灣血液基金會,「病毒核酸擴大檢驗 血液安全的守護者」文章,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