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2

不僅是愛滋歧視 還是校園霸凌
陳玟如
蘋果日報即時論壇 2016.5.02

在媒體與記者會批露阿立遭國防大學不當退學、且經司法判決後竟敗訴的各方撻伐,在仔細閱讀判決書後,個人以為敗訴的原因,在於司法僅在處理行政程序是否失當,以及被告(衛福部)似乎無權對當事人在學校遭遇的愛滋歧視進行申訴,然而,卻忽略阿立長期在校期間遭遇到以校方為首的「校園霸凌」。

所謂霸凌,是一種長時間、不間斷的對被霸凌者進行口語與非口語的實質惡意攻擊,且霸凌者與被霸凌者因權力間的不對等,使得被霸凌者不敢或無法有效的反抗,除了讓被霸凌者經歷到憤怒、羞愧、恐懼、憂鬱的各種負面情緒,對被霸凌者的傷害更是很難逆轉與撫平的。阿立這一年來在國防大學的校園生活,正是校方帶頭霸凌的標準示範-不能上游泳課、餐盤/衣物要分開洗、表示同學都覺得阿立很怪等-雖看似比在椅子上放釘子、拖到廁所沖水、集體排擠、強行勒索等無傷大雅的多。

然而長期生活在這被權威者壓迫的阿立,與長期在家中受到父母精神虐待的孩子一樣,活在說與不說的恐懼、矛盾與掙扎中。儘管在判決書上校方宣稱:一切都是按校規辦理,是當事人違反校規、頂撞師長、不配合校規,所以當事人才依校規退學。但試問,一個長期被霸凌的孩子會喜歡去上學嗎?一個長期被校方霸凌的孩子,在面對師長時還能表現出溫良恭儉讓嗎?

愛滋歧視,對許多人來說也許十分陌生與遙遠,甚至很容易否認對愛滋的恐懼與誤解,並宣稱:「我不會歧視愛滋感染者,只是希望他們不要傳染給別人就好。」在這種論述的背後,不僅隱含著認為愛滋感染者應背負的原罪,更已提供霸凌者(如國防大學)維持社會秩序的合理藉口。然而,如果你我曾經在校園、職場、或生活中經歷過被霸凌的經驗,就應該了解此案問題的本質,絕非僅限於愛滋歧視、或協助愛滋感染者獲得應有的受教權而已,而是不該忽略因愛滋知識不足與恐懼、共構出在校園、職場、社會與制度上對愛滋感染者施以合理霸凌的亂象,更不應該因著司法判決的敗訴,讓更多學校仿效國防大學對「愛滋防治」的錯誤示範,加深愛滋感染者在校園生活的不利處境。

原始網頁 


這不是歧視,那什麼是歧視?
對「國防大學對衛福部」行政訴訟勝訴案,民間要求合理重視愛滋歧視的關鍵影響
記者會相關文件:
1.記者會採訪通知
2.Press Invitation
3.記者會新聞稿
4.Press Release
5.來賓發言稿-陳伶雅(前愛滋病指定醫院愛滋個管師)
6.來賓發言稿-徐森杰(台灣露德協會秘書長)
7.來賓發言稿-喀飛(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
8.來賓發言稿-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
9.來賓發言稿-林錫勳(台灣愛滋病學會理事長)

相關愛滋人權議題: 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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