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助人工作者,我支持多元家庭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林宜慧 / 2013年7月30日
你認為「家庭」重要嗎?
兒童依賴家庭,青少年拼命想脫離,成年人一個人兩個人五六個人都是家庭,老年人有家庭通常過得比較好。
每個人對家庭的感受與定義都不同,認定對方是不是家人的標準也不盡相同。
在平順的生活中,這些感受、定義、標準的差異,其實都無所謂;但是,一旦面臨與法律或體制相關的限制,所有原本不是問題的,都會變成很大的困難。
我在愛滋領域工作了十幾年,看過很多人因為法律或體制的限制,自己親愛的人不被認可為家人,困難無可因應,流了很多眼淚。
有些人試圖做些什麼努力,但實在很不容易,那猶如困獸之鬥的悲哀,格外淒涼。
阿維是我認識好幾年的朋友,他是個男同志,和他的伴侶K在台灣共同生活了十幾年,K是個老師,兩人生活平靜幸福,直到那一年,K發現自己感染愛滋,即將被政府驅逐出境。
阿維來找我,他知道法律規定,只要是台灣配偶傳染給外籍配偶,外籍配偶可以不必被驅逐,他說即使他因此要去坐牢,他也認了,只要能把K留下來。【按:台灣另有法律規定,傳染愛滋給別人,要處5年以上1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阿維是個粗工,黝黑健壯,整個人充滿男子氣概。那個下午,他在我們小小的諮商室裡,哭得一點點什麼氣概都沒有了。
因為,我很殘忍的告訴他,「沒辦法,同志婚姻在台灣根本不合法,你跟K,根本不是『配偶』。」
後來,K離開台灣,阿維年年飛去探K。
後來,他很少來找我了,他知道我無能為力。
本文2013年7月30日首刊於「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官方臉書
573位助人工作者連署 力挺多元成家
新頭殼/新頭殼newtalk-2013年08月21日 下午15:40
王立柔/台北報導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近日發起「助人工作者 挺多元成家」的連署活動,希望心理、社福等各領域的助人工作者,基於站在第一線時面臨的困境,起而支持更健全的成家制度。此連署的條件嚴格,連署者的工作經驗必須超過5年,但1個月內仍號召了573位助人工作者參與。心理諮商師劉安真更表示,這份專業應該對社會正義有所承諾,對於不平等的現象,工作者必須投身或倡議改變,才可能真正幫助當事人。
多年來,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持續往「多元成家」的方向努力,希望推動3套成家制度:同性婚姻、沒有性別/性傾向限制的伴侶制度,以及多人家屬制度;伴侶盟強調,無論是何種性傾向、彼此間是什麼關係的人們,都該受到體制善待、法律保障,建築起不同樣貌的家庭。
今(21)日上午,伴侶盟風雨無阻地邀集多位不同領域、同樣是站在第一線的助人工作者召開記者會。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說明,近年來同志大遊行的參與人數很多,部分宗教團體甚至會說LGBT(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已成主流族群,邊緣化其他的聲音,但第一線的助人工作者知道事實絕非如此,因為他們在不同領域裡,確實遇到許多人的人生困境,而伴侶盟希望透過他們的見證,讓社會真正理解同志仍然艱難的處境。
弘光科技大學教授劉安真對此作出詳細解釋。劉安真同時擁有心理諮商師的身分,她提到,在一些研習場合裡,有諮商師認為社會對同志族群已經非常友善、平權,但她犀利反問「那你認為你身為同志,跟你身為異性戀者,人生會一樣嗎?」劉安真說,沒有諮商師會接到「喜歡上了異性,請問該怎麼辦」的個案,也不會有父母哭訴著孩子愛上了異性,請求諮商師幫忙「矯正」;而她更曾在諮商現場親眼目睹,一對女同志伴侶出於家人的期望,對彼此坦白30歲必須分手、結婚。
劉安真強調,婚姻的不平權是一種歧視,傷害同志族群的心理健康。她回憶過去,助人工作者常受到「價值中立」的侷限,忽視當事人在社會上受到的壓抑;但她質疑,當服務對象的問題並非個人問題,而是源於社會加諸的歧視、不公平對待時,關在一間小小的心理諮商室裡,討論著如何調適處境,對這個人真的有幫助嗎?
劉安真進一步說,2000年開始,社會正義成為心理諮商的重要理論;這份專業應該對社會正義有所承諾,對於社會上的不平等現象,工作者必須投身或倡議改變,才可能真正幫助當事人。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則分享了1個真實故事,說明在不健全的成家制度下,助人工作者常常無計可施。她提到認識多年的男同志好友阿維,有一天,阿維的外籍伴侶發現感染愛滋,而根據台灣法律規定,外籍的愛滋感染者必須驅逐出境,這對情侶面臨被拆散的危機。不過,台灣另有法律規定,若是台灣配偶傳染愛滋病給外籍配偶,後者可以不必離開,只是傳染愛滋給他人者,要處5年以上、1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林宜慧說,阿維瞭解到法律規定後,希望可以證明是他傳染愛滋給伴侶的,因為阿維心甘情願坐牢,只求伴侶留在台灣。沒想到,即使阿維願意坐牢,這樣的願望也不可能實現,因為林宜慧向他解釋「同志婚姻在台灣不合法,你們根本不是『配偶』」。
林宜慧哀傷地回憶,阿維是個做粗工的人,黝黑健壯,那天卻在諮商室裡哭得什麼氣概都沒有了,後來也很少再來找她,因為「他知道我無能為力。」
林宜慧更強調,不是只有阿維一個人會發生這類的事,無論每個人對於家庭或家人的感受、定義如何,如今的法律和體制,確實對許多人造成限制。
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律師則表示,這麼多的助人工作者站在第一線看見苦難,起而聲援,國家也必須正視社會上多元成家的需求,否則簽署再多的國際人權公約,也無法妝點破網。
社福第一線人員 力挺多元成家
【記者李威撰台北報導】如果繼續剝奪非異性戀者的成家權利,我們的社會還會製造多少的社會問題、發生多少的悲哀故事?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日前的聯署及徵文活動,號召第一線的助人工作者發聲,指出多元成家合法化,有助於解決許多目前的社會難題。
切身感受制度缺失
伴侶盟6月底發起「助人工作者挺多元成家」的活動,在短短1個月的時間,得到573位心理、社工相關領域的助人者連署,以及12篇助人工作者的投稿,希望國家能正視多元家庭的存在。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不管是工作場所、學校或住家附近,騷擾與歧視的問題始終存在於社會各角落。第一線的助人工作者,由於都會接觸到LGBT的朋友,所以特別了解他們的生命故事及處境。加上工作者的專業性,其實他們也最容易看見社福制度的缺失、看見我們所不知道的事情。
家庭承載文明與生命
東吳大學社工系教授王行表示,家庭對於人類文明有重要意義,家庭就是一個乘載體,讓不同的生命可以得到發展。但礙於法令制度,許多助人工作者都注意到看不見的壓迫。
王行回想起10多年前,有2位退伍老榮民,共同生活了10多年。不管他們是同性戀或異性戀,兩人共同生活是事實,彼此過著相互扶持的日子。然而,其中一人過世以後,因為無法滿足法律的要件,結果無法替同伴安排身後事。
弘光科技大學助理教授、心理諮商師劉安真表示,美國的心理學家相信,促進同志的心理健康,必須消除社會中對同志的歧視。所以,美國心理學會早在1997年就公開表示,同志婚姻應該合法化,一男一女的婚姻導致的不平等,對同志的心理健康會造成危害,他們也公開鼓勵學會成員在任何公開場合倡議婚姻平權。
在台灣,有些保守社福團體可能因為宗教背景而不願接納同志。劉安真強調,作為專業助人工作者,必須服膺於專業倫理,而專業倫理明白指出,不能因為服務對象的性別、種族、性傾向而給予差別對待,這點必須恪守堅持。
同志感染者 雙重弱勢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則表示,愛滋一直是社會邊緣議題,差別對待早已是家常便飯,愛滋工作者有時想提供協助,卻面臨無計可施的情況。
林宜慧提到,她的好友阿維,有一名共同生活10多年的外籍男友K,因感染愛滋而必須被驅逐出境。阿維跑來求助,他知道如果外籍感染者是被配偶傳染,就不必被驅逐。阿維寧可坐牢,也希望把K留下。但她只能告訴阿維殘酷的現實:「沒辦法,同志婚姻在台灣根本不合法,你跟K,根本不是『配偶』。」
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表示,因配偶而感染愛滋的外籍人士不用被遣送出境的例外規定,其實正好凸顯差別待遇的問題。正因為同性伴侶根本不可能結婚成為配偶,反而成為弱勢中的弱勢。為何多元家庭非得要立法通過?林宜慧認為,如果一開始就剝奪這些權利,就會衍生出種種社會問題,民眾要不要行使權利是一回事,但必須賦予他們這些權利。
伴侶法不能再拖
替老年同志發聲的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鄭智偉提到,過去台灣在替228或白色恐怖的受難者追求平反時,忽略國家對同志所形塑的歧視與壓迫,其實也對同志構成傷害。
在那個年代,有同志被趕出家庭、被逼著結婚,最後只好跟家人保持距離,但這些都無異於是剝奪同志與家人的親密關係。鄭智偉表示,政府從未針對這些傷害進行道歉,但如果伴侶法能通過,也算是政府還給他們的一種修復式正義。
鄭智偉講述一則真實發生的故事。有一名蔣先生、在18、19歲就因為同志身分曝光,被趕出彰化老家。晚年生了重病,都是姐妹淘跟好友在身旁照顧。過世以後,好友前往他的彰化老家,希望親人出面料理身後事,卻遭到回絕。
最後,家人用代理書來授權,由好友們來處理喪葬事宜。但是幾個月後,不願支付喪葬費的家人,卻出面申討遺產,最後也如願以償。鄭智偉希望,類似的不幸,未來不要再重演。
許秀雯表示,我國早在民國93年的社會福利政策綱領提到,應尊重不同性傾向的差異;民國100年的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則是強調,政府要盡一切努力支持多元家庭。
但許秀雯指出,政府把話說得很漂亮,但除了《家庭暴力防治法》將同志伴侶的暴力問題納入家暴的防治系統之外,其他可說一片空白。許秀雯表示:「希望國家真正面對多元家庭社會處境,採取具體行動,否則簽再多的國際人權公約都無法妝點國家的人權破網。」
台灣立報 2013/8/22 性別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