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病毒愛滋患者 列器捐等候名單
2015年09月10日
中國時報陳瑄喻/台北報導
為提升國內愛滋病患人權,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日昨行文衛生福利部,建議修改《器官作業移植準則》,將低病毒愛滋病患列入器官移植等候名單,負責修法的醫事司採開放態度,預計新制最快年底就能上路。
此外,器捐中心擬再推動低病毒愛滋病患互相器捐,但因必須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保障條例》,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低病毒愛滋感染者器捐給感染者草案,將送立法院本會期審議,所以最快明年可上路。
「這是愛滋人權的里程碑,更是先進國家的表徵。」台大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洪健清表示,受到控制的愛滋病患,因病毒活躍性低,加上醫護人員防護措施完善,根本不易被感染,目前美國、南非等國已開放低病毒的愛滋病患可列入器捐等候名單中,美國甚至正在修法開放愛滋病患可互相器捐。
「老天終於幫我開了一扇門。」愛滋病患老陳(化名)最近被檢查出患有嚴重肝病,家人想幫他進行活體捐肝治療未果,現在新制上路後,讓他有機會與其他人一起等待移植,「那我更要努力配合治療活下去。」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國內約有10個左右愛滋感染者等待換肝、換腎,但即使他們愛滋病情控制良好,卻受限於規定,無法登錄器官等候名單,若能鬆綁,他們將有一線生機。
根據《器官作業移植準則》規定,目前對捐贈及受贈者訂有絕對禁忌症,包括人類免疫缺乏病毒陽性、庫賈氏病、其他不能控制感染等,國內曾有多名愛滋感染者因罹患肝硬化,於法又不得接受親友的器官捐贈,只能等待死亡。
愛滋病患可加入器捐排隊名單? 衛福部:最快年底上路.
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愛滋病感染者在「器官移植作業準則」中屬禁忌症,既不能接受器官捐贈,也不能轉贈他人。為了提升愛滋病患人權,衛福部醫事司回應器官移植登錄中心要求,讓愛滋感染患者能加入器官移植等候名單,新制最快年底公告,2016年實施,屆時只要感染者病毒控制良好,也能跟一般患者一視同仁,接受器官捐贈。
器官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目前國內等待器官捐贈的患者不到10人,但過去因為愛滋病患者免疫力較弱,若移植器官後服用免疫抑制劑,可能會導致病毒爆發、加速死亡,因此才會在原本的「器官移植作業準則」中被列為禁忌項目,但隨著醫學技術進步,近年來美國研究發現,愛滋病患者接受器官移植的存活率也與一般患者無異,因此在召開多次會議後,才會在近日行文給衛福部,建議修改相關規定。
衛福部醫事司今(9)日對愛滋病患接受器捐一事作出回應,近日會針對心、肺、肝、腎、胰臟、眼角膜與小腸等個別招開醫學會議,討論移植條件。司長王宗曦說,因為器官數量有限,過去在考量效用時,並不會將愛滋病患者列入等候名單,但現在也希望讓感染患者列入器捐名單,「若順利,最快年底就可以上路」。
目前台灣有器官移植需求的愛滋病感染者多為洗腎患者,醫事司表示,愛滋滋病感染者須符合至少6個月的免疫細胞(CD4)數量大於200單位,近6個月愛滋病毒量小於50單位,才得以列入排隊名單。至於未來是否有可能讓愛滋病感染者捐出器官?醫事司表示,疾管署已在準備《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的修法,最快明年送到立法院進行審查,但僅限感染者捐給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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