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核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4年計畫,111年度受理時間,原定於8月31號下午五點截止,評估後延長受理至111年10月31號下午五點止。
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為主,請見 https://has.cpami.gov.tw/house300e/。
申請人若符合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社會弱勢(特殊境遇家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身心障礙者、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原住民、災民、遊民、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補貼金額還可再加碼1.4倍或1.2倍,如同時具有其他加碼身份,則從優採計加碼倍數。
申請疑問可電洽諮詢專線:02-7729-8003 或 02-8771-2345 分機 2。
申請常見問答集:
(一)租金補貼專案必須要設戶籍在租屋處:這是錯誤的,租金補貼專案不限制申請人戶籍地所在,不需要設籍在租屋處也可以申請。
(二)只有35歲以下單身青年才能申請:這是錯誤的,只要已成年且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租屋族,皆可以申請;35歲以下單身青年則是額外加碼補貼金額1.2倍。
(三)只有新婚家庭才能申請:這是錯誤,只要已成年且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租屋族,皆可以申請;新婚家庭則是額外加碼補貼金額1.3倍。
(四)只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才能申請:這是錯誤的,只要已成年且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租屋族,皆可以申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則是額外加碼補貼金額1.4倍。
(五)居住違章建築不能申請:如果承租的是違章建築,只要具備房屋稅籍且課徵住家用稅率,也可以提出申請。
(六)父母親持有房屋導致我不能申請:這是錯誤的,今年申查之家庭成員不包含父母親,因此父母親持有房屋不影響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