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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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助人工作者,我支持多元家庭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林宜慧 / 2013年7月30日

你認為「家庭」重要嗎?

兒童依賴家庭,青少年拼命想脫離,成年人一個人兩個人五六個人都是家庭,老年人有家庭通常過得比較好。

每個人對家庭的感受與定義都不同,認定對方是不是家人的標準也不盡相同。

在平順的生活中,這些感受、定義、標準的差異,其實都無所謂;但是,一旦面臨與法律或體制相關的限制,所有原本不是問題的,都會變成很大的困難。

我在愛滋領域工作了十幾年,看過很多人因為法律或體制的限制,自己親愛的人不被認可為家人,困難無可因應,流了很多眼淚。

有些人試圖做些什麼努力,但實在很不容易,那猶如困獸之鬥的悲哀,格外淒涼。

阿維是我認識好幾年的朋友,他是個男同志,和他的伴侶K在台灣共同生活了十幾年,K是個老師,兩人生活平靜幸福,直到那一年,K發現自己感染愛滋,即將被政府驅逐出境。

阿維來找我,他知道法律規定,只要是台灣配偶傳染給外籍配偶,外籍配偶可以不必被驅逐,他說即使他因此要去坐牢,他也認了,只要能把K留下來。

【按:台灣另有法律規定,傳染愛滋給別人,要處5年以上1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阿維是個粗工,黝黑健壯,整個人充滿男子氣概。那個下午,他在我們小小的諮商室裡,哭得一點點什麼氣概都沒有了。

因為,我很殘忍的告訴他,「沒辦法,同志婚姻在台灣根本不合法,你跟K,根本不是『配偶』。」
後來,K離開台灣,阿維年年飛去探K。

 

後來,他很少來找我了,他知道我無能為力。

 

本文2013年7月30日首刊於「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官方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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