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愛滋條例第21條案件,以醫療人員身份提供證言的愛滋病學會理事長洪健清醫師,在「ㄉㄞˋ罪之身」的開場解釋 U=U 提到「病毒量檢測不到,就不具有傳染力,既然不具有傳染力,我跟別人發生性行為,就不會把病毒傳染給他,那我怎麼會有罪?」再次為我們點開當前愛滋感染者在法令上遭遇的困境,一起來聽洪醫師分享,我們可以共同創造何種環境,達到疾病防治也照顧感染者權益。
「我接觸到這個案子,我就去把病歷調出來,我既然是希望從醫師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到底他過去有沒有符合現在科學證據的條件,證明說他就是不具有傳染力」
「(Y先生)檢測結果一路下來就是undetectable⋯⋯這個案子我必須說很幸運的是我們已經有一些科學證據⋯⋯我這邊寫的是這樣:『根據臨床研究的結果顯示血漿病毒量持續低於200 copies/ml,即不會藉由性行為傳染他人』,我說的是會或不會,我不是說風險很低。」
「沒有一個人的罪叫做你有0.0001的機會你有罪,你有99.9999的機會你沒有罪,法界來看人的機會就是0和1而已,從科學的角度或許你有所謂的0.0001,但在這個案子發生的當下,科學證據提出的就是0。」
「這有很多重要的意義⋯⋯你讓大家覺得我來告訴你我有這個疾病,心理上不會有負擔,我要出來接受醫療照護,讓沒有受到感染者的人因此不受到感染,可以鼓勵大家出來接受檢查、照顧、預防,對這個疫情我們才有辦法控制。」
「U=U不是一個虛幻口號,而是已經被證實,我們確實也相信病毒量檢測不到就不會傳染,不會有0.0001的灰色地帶。我們可以讓已經受到影響的人,就跟平常人一樣能有正常交往、正常的愛、正常的性行為,工作權、健康權都不會受到影響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