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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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他去檢查血液說他是陽性的,問我怎麼辦,我後來跟他講說其實我是病友,我已經大概服藥二十年都很規律,然後都測不到病毒,這個狀況應該是不可能的。他說他再去測一次,結果是沒有,是陰性的。」

「他知道我家了,知道我工作的地點,我怕他會很不理性地跑到我公司鬧、家裡鬧,所以我要好好安撫他,讓他不要做出對我不利的事情。」

「從他毆打我之後,我們就沒有再聯絡。直到一個月後,有一天突然收到法院來的存證信函,他告我無套跟他發生關係,那時候才整個人崩潰。」

收到法院通知幾天後就要出庭的Y先生,如何面對一路走來的困難與感受,透過與權促會葉珈語社工的對談,讓我們能略窺一二。


  • AIDS is no longer just a disease: it is a human rights issue.
  • 愛滋不再僅是一種疾病,更是一項人權議題。」
  • 已故南非總統曼德拉,在2003年「46664」演唱會演講中的這席話,至今仍是愛滋平權運動的核心。「46664」是對抗種族隔離制度的曼德拉,入獄的囚服編號,出獄後成為他號召世界關注愛滋人權的符號,碧昂絲、艾美懷絲、皇后樂隊等人都曾參與慈善演唱會,為愛滋平權獻聲。
  • 「46664」 vs 「21」 在台灣,「21」和愛滋的關係遠深於「46664」,因為台灣特有的愛滋專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中「第21條」,至今讓許多穩定服藥治療,已經不具傳染力的愛滋感染者,仍籠罩在威脅控告的陰影之下,也加深社會看待愛滋的負面印象。
  • 當「21」持續存在,即使醫療已長足進步,愛滋感染者仍然將是「ㄉㄞˋ」罪之身:可能是「戴罪」被判有罪,入獄服刑;可能是「待罪」等待出庭接受判決;也可能是「帶罪」吵架時,愛滋被當作威脅把柄,又或是「代罪」背負愛滋汙名的無形枷鎖。無論哪種都讓生活再難明白,無以分說。
  • 愛滋的難以承受之重 本次活動邀請愛滋條例第21條訴訟案的當事人、委任律師、醫師專家證人,帶你走進愛滋與親密關係的審判現場;為你整理最新醫學實證資料,分析國際愛滋法令如何隨科學與時俱進。邀請你與我們一起思辨,這些難以為外人道的箇中滋味。


#HIV #AIDS #criminalization #Taiwan

相關愛滋人權議題: 親密關係/性權, 感染者社會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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