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捷運公司員工進用之愛滋限制解除
2002年07月,本會(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PRAA)接獲民眾來電,告知考上台北捷運公司機員,但因體檢資格不符該公司之第5項規定:法定傳染病,以致無法辦理報到。
經過將近六年的推動,台北捷運公司的體檢項目已有修改,不再檢查愛滋病毒。
對於最初申訴的朋友(小黑),我們向他致上最高的敬意,因為有他,才有現在遲來的平等機會。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2008年04月25日 公告
2008年07月10日 更新
修改後的「台北捷運公司新進人員體格檢查表」:如下圖。
台北捷運公司新進人員體格檢查表-2008年
小黑的故事:請參閱《那一天,工作拒絕我》台灣愛滋感染者的工作權現況。本會2006年出版。歡迎附回郵索取。
看看這六年來,權促會的工作經過:「台北捷運公司員工進用之愛滋限制案 事件紀錄簿」。
台北捷運公司員工進用之愛滋限制案 事件紀錄簿
整理: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 2008.04.25
2002年07月
本會(PRAA)接獲民眾來電,告知考上台北捷運公司機員,但因體檢資格不符該公司之第5項規定:法定傳染病,以致無法辦理報到。
Ⅰ.禁用愛滋感染者之法源依據確認階段:2002年07月~2003年03月
★確認結果:依「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第8條規定,患有法定傳染病者不予進用,而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規定,愛滋病是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
★後續行動策略:修改「台北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
Ⅱ.禁用愛滋感染者規則修訂階段:2003年04月迄今
★08/04/25,PRAA收到修訂後之「台北捷運公司新進人員體格檢查表」與體格檢查注意事項,確認修改完成,不檢查愛滋病毒乙項。
※有關台北捷運公司梅毒檢查乙項,相關說明請參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