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2

一張拿不到的通行證 愛滋家庭中秋團圓夢碎
發稿日期:2010/09/21

中秋佳節來臨,離鄉背井出外打拚的人也開始張羅著過節的事情。團圓,對許多住在外地的人來說,困擾的可能是無法搶到一張好的車票回家,但對於已嫁入台灣的新住民來說,卻是連返家的的通行證,都是遙不可及的奢求。

因愛滋分兩地 夫妻相守愛不變

王先生多年前娶了一位中國籍的太太,在太太一次意外懷孕流產時,發現夫妻雙雙感染愛滋的事實,王太太因為還沒有拿到台灣身份證,所以無法爭取留在台灣與王先生作伴,兩年前的中秋前夕,王太太帶著落寞與不捨的心情回去中國,王先生陪同太太在中國那那渡過中秋。
兩年來,王先生不放棄爭取太太回到台灣的機會,但始終遭到拒絕,因為太太除了感染愛滋外,又因為曾經在台灣逾期居留,被管制不准入境。
王先生很無奈,當初逾期居留,只是為了給太太多點時間,在夫妻彼此陪伴的溫情中,重新站起來,不要因為愛滋放棄生命的希望。如今,王太太還在對岸,憑著王先生在台灣辛苦工作賺足了旅費和生活費,才能到中國一趟,一解兩人相思之苦,除此之外,夫妻兩人就這樣分隔兩地,無法如同正常夫妻一樣,相守在一起。

愛滋是進入台灣唯一的阻礙

截至目前為止,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共協助過6對分隔兩地的真實案例,過著有名無實的夫妻生活,我們知道還有更多跨國婚姻的愛滋夫妻也面臨同樣的狀況。因為感染愛滋而造成妻離子散,絕對不是這些夫妻所能預想,無論是在台灣的家人,或者遠在異鄉的伴侶,承受的是愛滋所帶來的,最嚴厲且無人道的懲罰,無論他們是多麼希望可以團聚,多麼希望可以盡一點為人父、為人母的角色,都因為愛滋,成為唯一阻礙!這個阻礙正是台灣給的。

拿不到的通行證 愛滋家庭悲歌不斷

現行台灣愛滋政策,是有條件的准許某些感染愛滋的新住民繼續留在台灣,因為專業複雜,需要專業人士的協助,僅靠感染者本身幾乎難以無法獨力完成,即使申請送件,也很常發生因為某一兩個條件資格不符合規定,就被全盤打了回票,可以順利留在台灣渡過每一個中秋團圓日的夫妻,真是少之又少,更遑論那些已經被早早遣送回國的愛滋配偶,這些配偶要再申請入境台灣,更是困難重重。
每一對夫妻的結合與分離,都應該是開放的選擇題,而不應該是絕對得是非題,希望這些想要團聚的夫妻,不要成為愛滋政策下的無辜受害者。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近年來不斷的關切這些跨國婚姻的愛滋家庭,可以提供更多的協助因為愛滋而受到歧視的家庭,讓下一次的中秋團圓,對他們來說不再是分隔兩地的斷腸悲歌。


媒 體 報 導

中秋佳節  愛滋夫妻難團圓
立報2010/09/22性別版

中秋節是全家團圓的日子,不過對於罹患愛滋的外配,卻難圓全家團聚的夢想。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指出,台灣禁止愛滋感染者外配進入台灣,導致許多愛滋家庭只能分隔兩地。
王先生多年前娶了一位中國籍的太太,在太太一次意外懷孕流產時,發現夫妻雙雙感染愛滋的事實。由於王太太因為還沒有拿到台灣身分證,又因感染愛滋,因此無法留在台灣。
兩年來,王先生不放棄爭取太太回到台灣的機會,但始終遭到拒絕,因為太太除了感染愛滋外,又因為曾經在台灣逾期居留,因此被管制不准入境。目前王先生只能在台灣辛苦工作賺足旅費和生活費,才能到中國一趟與妻子團聚。
王先生的案例並不是單一個案,截至目前為止,光是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就協助過6對分隔兩地的愛滋夫妻。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指出,以目前的台灣愛滋政策而言,僅有條件的准許某些感染愛滋的新住民繼續留在台灣,但因為需準備的文件複雜,需要專業人士的協助,僅靠感染者本身幾乎難以完成。
即使申請送件,也常發生因為某一兩個條件資格不符合規定,就會被全盤拒絕。而已經被遣送回國的愛滋配偶,要再申請入境台灣,更是困難重重。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指出,每一對愛滋夫妻的結合與分離,都應該是開放的選擇題,而不該是絕對的是非題。台灣的愛滋政策也需要人道考量,才能讓這些愛滋夫妻,也能在中秋節一圓團圓夢。


愛滋設限  跨國婚姻團圓夢碎
自由時報2010/09/22 B5版

中秋團圓對於某些人而言是遙不可及的奢求。台北市民王先生多年前娶了中國籍配偶,太太意外流產時驗出感染愛滋,因太太未取得台灣身分證,被迫遣送回中國;2年來,他不放棄爭取太太來台,卻始終遭拒,夫妻只能分隔兩地,期待法令開放,一家團圓。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已協助6對真實案例,都是因染愛滋被活生生拆散,只能維繫分隔兩地的跨國婚姻。

礙於法令 6對夫妻被拆散

社工葉珈語說,依現有法令,除非符合被本國籍配偶傳染、或在台灣醫療過程中被感染、無戶籍國民者須有二等血親在台灣,才符合申覆條件,僅是有條件的准許感染愛滋的新住民續留台灣。
葉珈語認為,相關規定不合情理,台灣的愛滋患者可與家人同住,但透過合法管道來台的新移民卻得因為愛滋被迫分離,有夫妻因此過著形同虛設的婚姻生活,先生為此躲躲藏藏,深怕哪天被查到遣返。

社工建議 應採開放態度

權促會社工張正學也說,在美國、中國等國家都對外籍的愛滋感染者採開放態度,政府不該自以為把所有愛滋感染者趕出國境就代表台灣不會有愛滋,站在公衛防疫的立場,更應協助這些愛滋家庭安心在國內接受治療與追蹤。


愛滋夫妻也想團圓!
聯合晚報2010/09/22 A4版

中秋節月圓人團圓,有一群愛滋家庭卻被迫分隔兩地,愛滋權益團體今天為他們請命,希望政府正視這些無辜家庭。
王先生(化名)和東南亞籍的太太就是其中一例。王太太婚後拿到外僑居留證,但十幾年前懷孕時,產前健檢卻發現愛滋病篩檢呈陽性反應。衛生單位隨即要求王先生接受篩檢,最後也確認為愛滋帶原者,兩人被列為「愛滋夫妻」。所幸孩子生下後,持續追蹤一年半,確認未遭感染。
由於王太太為愛滋帶原者,且沒有婚前健康檢查資料,無法證實愛滋病毒並非在婚前感染,而是婚後才遭先生水平感染,因此無法換發台灣地區居留證,更領不到身分證,結婚十多年來都是「非法居留」待在台灣。
今年7月,王太太父親病重,她趕回僑居地見父親最後一面,結果,當她探親後想回台灣時,卻因外僑居留證已被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註銷,再也無法返台。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統計發現,台灣超過2萬名愛滋帶原者中,其中有60幾對是夫妻,協會至今已協助過6對分隔兩地的夫妻,他們無法團圓,處境堪憐。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指出,衛生署早在2007年即修正愛滋病防治條例,放寬外籍愛滋帶原者入境及就醫規定,但修正草案目前仍在立法院待審,尚未通過。


新配罹患愛滋  夫妻被迫分隔兩地
公視新聞網2010/09/22公視晚間新聞

中秋節是全家團圓的日子,不過對於罹患愛滋病的新移民來說,一家人團圓卻相當不容易,因為國內法令的規定,有愛滋的新移民配偶禁止留在台灣,讓這些跨國婚姻的夫妻,被迫分隔兩地,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就接到好幾對求助案例,建議政府站在公衛的立場,應該要協助他們在國接受治療與追蹤。
多年前,王先生娶了一位中國籍的配偶,卻在太太一次意外懷孕流產時,被醫師檢驗出夫妻都感染愛滋病。由於王太太當時還沒有拿到台灣的身份證,因此被遣送回中國,兩年來,王先生不放棄爭取太太回到台灣,但卻始終遭到拒絕,因為王太太除了感染愛滋外,還因為曾經在台灣逾期居留,被管制不准入境,夫妻兩人就這樣分隔兩地,無法和同正常夫妻一樣,相守在一起。
王先生並不是單一個案,社福團體已經接過好幾對像這樣、因為感染愛滋而分隔兩地的夫妻求救。但以目前國內的規定,只能有條件的准許某些感染愛滋的新住民,留在台灣,而且申請手續相當複雜,還得靠專業人士協助,只靠自己處理很難完成。

面對這些愛滋家庭的訴求,疾管局表示,他們還是可以來台短期停留。

社福團體也希望政府能站在防疫的立場,協助這些愛滋家庭在國內接受治療,畢竟將愛滋感染者遣送回他們的國家,並不是最根本的解決之道。

相關愛滋人權議題: 居住與遷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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