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朋友:
日前有朋友向本會反應,僑務委員會第35期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的招生簡章,註明體檢項目需包含檢驗HIV;而我國愛滋條例已於今年(2015年)2月間修訂,刪除外籍人士來台申請停居留體檢需檢驗HIV的相關規定。
案經本會電詢僑務委員會,確認該委員會已知法規修訂,惟簡章作業於修法前已完成,不及修改。請有意報考的僑生朋友們,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規定進行體檢即可(也就是不必檢驗HIV);該委員會將於下一年度簡章刪除HIV體檢項目。
權促會提醒您,雖然入學體檢已刪除HIV檢驗,但台灣不補助非本國籍人士的HIV醫藥費用,要求非本國籍人士於HIV就醫時,需全額自費,請予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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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2015年8月14日
【延伸閱讀】
1. 愛滋條例2015年2月4日修正後全條文與附帶決議:http://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528
2. 外籍人士辦理居留或定居之健康檢查取消HIV抗體檢查項目 - 2015/2/13:http://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529
3. 移民署網站「健康檢查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更換新表,不含HIV檢驗 – 2015/5/8:http://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536
4. 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修正,取消HIV檢驗 – 2015/7/31: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