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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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士雄律師與我們分享第21條案件的實務訴訟策略以及未來的建議。

「這兩個法院判決很少談到醫學的事,他們儘量希望用證據法則,或用法律的解釋構成要件上,來去規避愛滋條例第21條第3項是否違憲的討論。」

「未來在訴訟方面,如果病毒量測不出,傳染機率是零,其實我們可以引用高等法院的這個判決,適用第21條第1項,因為條件不充足所以應該為無罪判決。」

「未來實務上會不會大量地採用二審法院判決,雖然判決兩分鐘就能翻完,但在某種程度來講,讓以後有這種情況的病友,能作為起訴的切斷,這份判決可以拿來做一個很好的運用。」 

 


  • AIDS is no longer just a disease: it is a human rights issue.
  • 愛滋不再僅是一種疾病,更是一項人權議題。」
  • 已故南非總統曼德拉,在2003年「46664」演唱會演講中的這席話,至今仍是愛滋平權運動的核心。「46664」是對抗種族隔離制度的曼德拉,入獄的囚服編號,出獄後成為他號召世界關注愛滋人權的符號,碧昂絲、艾美懷絲、皇后樂隊等人都曾參與慈善演唱會,為愛滋平權獻聲。
  • 「46664」 vs 「21」 在台灣,「21」和愛滋的關係遠深於「46664」,因為台灣特有的愛滋專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中「第21條」,至今讓許多穩定服藥治療,已經不具傳染力的愛滋感染者,仍籠罩在威脅控告的陰影之下,也加深社會看待愛滋的負面印象。
  • 當「21」持續存在,即使醫療已長足進步,愛滋感染者仍然將是「ㄉㄞˋ」罪之身:可能是「戴罪」被判有罪,入獄服刑;可能是「待罪」等待出庭接受判決;也可能是「帶罪」吵架時,愛滋被當作威脅把柄,又或是「代罪」背負愛滋汙名的無形枷鎖。無論哪種都讓生活再難明白,無以分說。
  • 愛滋的難以承受之重 本次活動邀請愛滋條例第21條訴訟案的當事人、委任律師、醫師專家證人,帶你走進愛滋與親密關係的審判現場;為你整理最新醫學實證資料,分析國際愛滋法令如何隨科學與時俱進。邀請你與我們一起思辨,這些難以為外人道的箇中滋味。


#HIV #AIDS #criminalization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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