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5

賠本生意?從企業角度看勞工健康:以愛滋為例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秘書長 林宜慧
2009年03月06日

■ 代序:他們?我們?
在勞陣服務的朋友來邀稿,說是看到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ILO)關於愛滋與就業問題的文獻,很遺憾在台灣似乎不見相關討論,希望我能寫一篇短文為這個題目做個引介。

做為一個在愛滋領域服務多年的工作者,對於這樣的邀請,我當然是感謝且重視的,台灣的愛滋感染者有94%處於勞動年齡層(20歲至60歲間),但社會從未以「勞工」的身份談論或碰觸這群人,「愛滋」像一張巨網,遮蓋了感染者的面貌,一個人一旦感染愛滋,他的社會身份就隨之消失,人們不再認可他「病人」以外的身份或角色,他的技能或專業彷彿也一併不存在,「愛滋」成了人們唯一辨識這個人的標籤。

愛滋感染者因為愛滋而失去工作,是每天都在發生的不幸事實;社會大眾普遍對愛滋存有不正確的認識,人們害怕愛滋、希望愛滋感染者遠離,是因為人們以為自己不可能有愛滋。

當人們在極少的機會裡,談論到愛滋時,總是以「他們」稱之,「他們」有愛滋、「我們」是正常人。人們很難想像,其實自己也可能有感染愛滋,在沒有正確的預防措施下,「他們」與「我們」的距離,其實並不太遙遠。

事實上,大多數人都「沒有」正確預防愛滋。我這樣說的原因是,絕大多數人是持續有性行為的,但性行為時總是不習慣或不喜歡使用保險套,而不安全性行為感染愛滋,正是台灣七成以上的愛滋感染原因。

因此,當我查閱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http://www.iosh.gov.tw/ )的網站資料,發現目前對愛滋有所著墨的文件僅有20件,且都以「預防勞工在執業過程中受到愛滋感染」為討論主題,其中又大多集中在醫事人員執業領域,尤其是針扎或醫療尖銳物的處理,卻完全不談勞工感染愛滋的最大原因—切身的性行為,這樣背離現實趨勢的資訊,不止無助於勞工避免感染愛滋,反而加深「他們、我們」的區隔與切割。

■ 勞工 v.s. 愛滋
勞工朋友們是需要愛滋教育的!遺憾的是,在台灣,不論勞工自身、或企業主,都不太從這個角度思考愛滋教育的重要性,即使發現員工有感染愛滋,企業主仍繼續漠視問題,甚至以疾病為由,要求員工主動離職。

勞工感染愛滋,真的就不適合繼續工作了嗎?愛滋員工的存在,對其他員工或營業對象真的是危險的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如同我在前文提到的,必需有正確的愛滋知識做基礎。愛滋的三種傳染途徑:危險性行為、血液接觸與母子垂直感染;不會透過飛沫、皮膚接觸、共餐或共用衛浴設備而相互傳染。

在職業執行過程中,三項傳染途徑的第一項與第三項傳染途徑可以先略過不談,可能存在的愛滋傳染途徑只有「血液接觸」一項。以下,我們將詳細討論職場中血液接觸傳染愛滋的可能性,並且針對確實可能因為執業而有感染之虞的行業別,提供適當的預防方式。

愛滋病毒存在於人體的血液中,是因為血液提供適合病毒生存的環境。血液若離開人體,隨著血液的乾涸,病毒也將逐漸不活化,以致死亡。不活化的愛滋病毒傳染能力低弱,死亡的病毒則完全不具傳染力。

對於病毒的阻絕,人體的皮膚是最好的保護。沒有傷口的皮膚,即使接觸到帶有病毒的新鮮血液,也不會使人受到感染。若有已經癒合或已經結痂的傷口,同樣不會使人受到感染。排除毒品共用針頭受感染與受血感染者,台灣至今僅有一例為血液接觸傳染,為交通意外事故。

對於絕大多數各行各業的勞工,一般服務業、金融業、教師、運輸業、農漁業、航空業…等等,與愛滋同事一起工作,完全不會有受到傳染的可能。台灣至今無人因工作關係而受到愛滋感染。

衛生署曾對於愛滋感染者是否不適宜從事特定行業進行討論,基於愛滋病毒傳染的途徑相當特定,不會在一般職場上相互傳染,因此,最後決議,僅針對「醫療人員」一類進行執業限制。

對遇有緊急或意外事故,開放性傷口(尚未癒合或尚未結痂的傷口)接觸到帶有病毒的新鮮血液者,應立即至衛生署愛滋病指定醫院就醫,由感染科醫師判斷是否確實有受到感染的可能,是否需要進行預防性投藥等立即措施。衛生署對於經診斷「因執行公務而確有受感染之虞者」,具體行業別如醫事人員、警務人員與救護人員等,遇有需要者,皆全額補助預防性投藥費用。

我們建議,職場中,應看待愛滋為血液傳染病,如同B型肝炎與C型肝炎的預防,企業主若能建立一套使勞工免於受到血液傳染病傳染的辦法,即可完全適用於愛滋預防。

■ 國際企業如何對應愛滋
在有正確愛滋知識的基礎下,ILO與國際企業的愛滋友善政策,看來也許就不那麼令人感到驚訝了。

國際上企業體對愛滋問題的關切,除金錢物資援助與成立慈善基金會(例如:MAC化妝品公司成立的MAC AIDS Foundation,Levi’s成立的Levi Strauss Foundation等等),已漸漸發展到將焦點轉移回自身員工的政策。越來越多企業定期提供員工愛滋教育,使員工有知識預防愛滋感染,超過40個國家有跨企業的企業愛滋聯盟(Business Coalition on HIV/AIDS),由專家學者固定提供各企業員工愛滋教育;2008年渣打銀行建立關懷愛滋線上課程,要求該行全球七萬五千名員工都應接受愛滋教育,包含台灣地區員工。

海尼根公司與戴比爾斯集團(De Beers Group)是更進一步的企業,他們不只提供員工愛滋教育,並且已經發展出完整的愛滋員工照顧政策,提供愛滋員工及其家屬免費的愛滋藥物與愛滋醫療,海尼根公司甚至建立了自己的醫療中心,照顧三萬名愛滋員工及其家屬,使愛滋員工有健康的身體,對家人也無後顧之憂,能夠安心為企業貢獻。

海尼根公司曾經表示:「海尼根強調,這項愛滋對策並非慈善事業,而是要在此永續經營的策略。」

這段話一擊中地,破除了過往企業對於愛滋問題的因應,只停留在慈善範疇內的困境,甚至即便國際企業早已多不使用「慈善(charity)」,而以「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的概念取代並超越之,但當「回饋社會」總是被假想成「義務性的、有去無回的、對自己沒什麼實質好處的」等等,這樣的認知,當然會降低企業的動機,使企業不樂於談到CSR。

環諸現況,我們深切期盼,本地企業必需從推廣員工愛滋教育開始著手,使員工有保護自己的知識與能力,才有機會談論關於愛滋的友善政策。於是,我們能夠希望,企業將在人力資源管理與永續經營的考量上,不再使勞工朋友單純因為愛滋而失去工作,企業主或同事對於愛滋員工不再另眼相待;以及,對於一些存在台灣社會的怪現象,諸如:一手捐款給愛滋公益團體、一手解雇自己旗下愛滋員工,或對國外母公司明訂的弱勢員工保障原則充耳不聞等等,這些種種弔詭,將不再發生。

小方塊一:愛滋感染途徑
.危險性行為:未使用保險套的性行為
血液接觸:新鮮且大量的血液
母子垂直感染

小方塊二:愛滋不會因此傳染
一起吃飯
共用衛浴設備或馬桶
一起洗澡、泡三溫暖、游泳
蚊蟲叮咬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諮詢專線:02-25505963
本文章​發表於勞動者雜誌第151期(2009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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