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7

呼籲台灣政府解除對外籍HIV感染者的禁令
給外籍愛滋感染者一條生路  有愛滋不是罪

採訪通知

台灣現行法律對於外籍感染者入出境及居留所做的相關限制,有嚴重抵觸國際人權保障理念及相關人權公約之疑慮,基於國際間對於人權保障的理念及相關人權公約,我們提出嚴正呼籲及下列相關主張:一、去除對愛滋的恐慌,以及對愛滋感染者的歧視
二、台灣現行法令應符合國際人權保障理念
三、積極投入國際交流,鼓勵各國人民往來,以提昇台灣國際形象

-當天活動地點與行程
地點:衛生署
3:30  行動劇----------外籍愛滋感染者悲歌
3:35  聯盟訴求發表
3:40  感染者家屬發言

聯絡人:葉珈語(02-25561383)


2010秋鬥
外籍愛滋政策修法聯盟聯合聲明:呼籲台灣政府解除對外籍HIV感染者的禁令

新聞稿
2010年11月7日

台灣現行法律對於外籍感染者入出境及居留所做的相關限制,有嚴重抵觸國際人權保障理念及相關人權公約之疑慮,基於國際間對於人權保障的理念及相關人權公約,我們提出嚴正呼籲及下列相關主張:

一、去除對愛滋的恐慌,以及對愛滋感染者的歧視
愛滋病已不像早期無藥可醫,且傳染途徑早已非常確定。世界衛生組織日前指出,愛滋病防治最大的阻礙之一,在於世人對於愛滋病的恐慌與無知;無知造成歧視,歧 視使感染者被傷害成為可容忍的、甚至是應該的,如此情況形成愛滋污名的惡性循環,人們更加不願意主動認識愛滋,愛滋教育必然失敗,而將導致愛滋疫情持續上 升。

二、台灣現行法令應符合國際人權保障理念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指出,限制愛滋病毒感染者入境是嚴重違反人權的做法,包括違反平等、不歧視、自由遷徙和隱私權等原則。但儘管中國和美國、南韓都取消了長達 20年對外籍感染者的入出境限制,目前台灣仍是全世界僅剩的50個國家和地區中,對外來愛滋感染者進行某種形式限制的國家之一。沒有證據顯示限制外籍感染者入出境,可以達到愛滋感染率下降、真正防治愛滋的效果,我們呼籲台灣應尊重國際愛滋人權精神,以符合全球人道精神(理念)。

三、積極投入國際交流,鼓勵各國人民往來,以提昇台灣國際形象
國際間人口的移動已為常態,台灣若自詡為進步國家,則必須付諸實際行動,尤其是希望國際人士積極參與之國際活動,更應落實開放,方顯廣邀之誠。解除對外籍愛滋感染者的禁令,絕對是一個具有關鍵指標的作為,亦將高度提昇台灣之國際形象。

給外籍愛滋染者一條生路   有愛滋不是罪
聲明聯絡人:葉珈語(02-25561383)

外籍愛滋政策聯盟成員: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台灣露德協會、台灣愛之希望協會、中華民國台灣懷愛協會、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好好婦女發展協會.....(持續邀請中)

相關愛滋人權議題: 居住與遷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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