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13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04年2月13日
部授疾字第1040300194號

廢止「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停留居留申覆審議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部  長 蔣丙煌


舊資料:
A.2013年8月16日衛福部公告修訂「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停留居留申覆審議作業要點」: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384
B.2012年11月27日衛生署公告修正「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停居留申覆審議作業要點」第四點與第七點: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336
C.2010年8月23日衛生署公告修正「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停留居留申覆審議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五點與第七點: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138
D.2008年7月21日衛生署公告修訂「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停留居留申覆審議作業要點」第四點與第七點: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60
E.2007年12月7日衛生署公告「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停留居留申覆審議作業要點」:http://www.praatw.org/right_2_cont.asp?id=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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