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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歧視,那什麼是歧視?」
對「國防大學對衛福部」行政訴訟勝訴案
民間要求合理重視愛滋歧視的關鍵影響
一、時間:2016年4月29日(五)下午兩點
二、地點: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0號12樓(捷運古亭站7號出口)
三、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四、主持:林宜慧(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五、出席來賓:(暫定發言順序)
1.陳伶雅(前愛滋病指定醫院愛滋個管師)
2.郭怡青(德臻法律事務所律師/當事人委任律師)
3.徐森杰(台灣露德協會秘書長)
4.喀飛(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
5.廖元豪(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6.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
7.黃怡碧(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委)
國防大學因知道學生有愛滋,在屢屢逼退未成功下,以資訊安全、頂撞師長等理由,導致學生德行成績未達標準致退學的第一起愛滋學生就學權訴訟案件,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衛生福利部敗訴,4月26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也召開記者會表達上訴之決心。
本案判決是對於愛滋感染者人權的一大挫敗,我們認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於「愛滋歧視」的本質徹底迴避,也無視歧視對學生的實際傷害與影響,完全流於行政架空實質的弊病,甚至落入以行政包庇歧視的惡果,行政法院作為國家法律救濟管道之一,如此避重就輕,以形式綁架實質,則日後任何案件都可能以形式理由闖關,這絕非行政法院建立初衷,在行政訴訟發展上,必須受到重視與檢討。
為此,我們邀集了相關專業人士與聲援團體共同出席,提出法律上的見解,正視歧視的樣貌,共同檢視人權保障的相關規定,希望透過此次記者會,讓台灣愛滋人權可以更推進一步。
新聞聯絡人: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張正學社工(02-25561383,praatw@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