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
今年(2015年)六月,本會接到民眾反映有關中山學校財團法人高雄市中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104年度教師甄選簡章,要求錄取者繳交HIV檢查報告,並簽具無法定傳染病切結書一案,經本會向該校以及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反映後,該校已經於第二次教師甄選簡章中,刪除該項檢驗(見下方回函圖檔)。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2條,以及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4條規定,明示傳染病病人(含愛滋感染者)之就業權益應予尊重與保障,除非有例外規定。
此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並未有限制感染愛滋不得從事該項職業(教職)之規定。
若朋友們未來在相關甄選/招生/訓練簡章中有類似要求愛滋檢驗或要簽填切結書證明無感染愛滋之事,都可以提供相關資料,委由本會反映處理。
您有任何相關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絡:
電話:02-25505963
電郵:praatw@gmail.com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2015年7月28日公告
延伸閱讀:
1.在老師被「檢舉」感染愛滋之後/莊苹 – 2012/9/27
2.教師節的呼籲:別讓惡意和恐慌在校園滋長 – 2012/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