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
經本會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反映,「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對學員(生)愛滋檢驗要求」一事,已於相關會議中確認該校招生簡章於103年1月3日刪除該項規定,並於今年起適用新規定。
也就是說,警專入學體檢項目已取消愛滋及梅毒的檢驗。未來想要報考警專的朋友們,不用再擔心因為愛滋受限,若符合其他報考資格,請安心報考,祝您順利。
您有任何建議或有不同的資訊,歡迎與本會聯繫。
權促會電話:02-25505963;
權促會電郵:praatw@gmail.com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2014年06月09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