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9

各位朋友:

經本會向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反映,「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對學員(生)愛滋檢驗要求」一事,已於相關會議中確認該校招生簡章於103年1月3日刪除該項規定,並於今年起適用新規定。

也就是說,警專入學體檢項目已取消愛滋及梅毒的檢驗。未來想要報考警專的朋友們,不用再擔心因為愛滋受限,若符合其他報考資格,請安心報考,祝您順利。

您有任何建議或有不同的資訊,歡迎與本會聯繫。

權促會電話:02-25505963;
權促會電郵:praatw@gmail.com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2014年06月09日公告

相關愛滋人權議題: 就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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