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
有關空軍航空技術學院之招生體格檢查規定,感染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案,國防部以今年4月26日國醫保健字第1000003053號函回復本會,並要求所轄各部校照辦。說明摘錄與函送單位如列,函文全件如圖。
國醫保健字第1000003053號
考量各類軍事訓練及戰鬥整備等勤務之體能與心智超高負荷,HIV+未納入報考軍校班隊之資格。未來將賡續注意感染者之權益。
本文副本收文單位: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請查照)、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國防部後勤司令部、國防部憲兵司令部、國防大學、國防醫學院、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國防部人力司、空軍航空技術學院(均請照辦)。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公告
201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