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役資訊不設限 感染者隱私曝光無家歸
發稿日期:2010/11/08
小米今年剛從中部的某私立大學畢業,由於已經繳交了全國醫療服務卡辦理免役,正準備要進入職場開始工作,某天接到住在北部母親的電話,傳來母親啜泣的聲音,問:「為何感染了愛滋,卻不讓父母親知道」,頓時小米啞口無言,原來是大樓管理員轉交了一封兵役體位判定書給母親,上面正是寫著「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
另外一個故事發生在小BEN身上,父親希望他可以提早入伍,主動打電話到市公所詢問,哪知役政人員在沒有經過同意下,告知父親「免役」,理由是「愛滋」,小BEN回家後發現房間物品已被打包,父親表示由於擔心住在一起的親戚恐慌,勸他還是早早找個外面的地方住,不需要再和家裡聯絡了。
今年度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簡稱權促會)協助共七起感染者隱私權曝光的侵權案件,有幾起就是因為役政人員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且未做任何隱私保密的狀況下,向家屬洩漏當事人感染愛滋的身份,導致個案與家庭的關係緊繃,甚至被趕離家門。
權促會社工張正學表示,內政部役政署已有明文要求,處理愛滋相關業務,務必以「密件」方式處理,若需要文書通知(包含免役證明書),則會以電話聯絡或掛號郵件由役男親自領取,不得代領。亦即,除當事人外,其他人不應得知;但權促會發現,部分業務承辦人「不知有該份公文」,又認為「父母親有權利知道子女身體狀況」,在得知役男受害甚至無家可歸後,只能以道歉收場,卻於事無補。
業務承辦員的忽視,造成許多感染者無可彌補的傷痛,這種傷痛,一句道歉是換不回來的。權促會秘書長林宜慧表示,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4條規定,「主管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染者之姓名及病歷等有關資料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外,對於該項資料,不得洩漏。」,違者將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緩。從這些事件可以發現,台灣社會對隱私保護的觀念不足,常常有意無意間洩漏他人隱私。權促會這幾年來,陸續接到感染者投訴身分遭到曝光,舉凡醫事人員、役政、警務人員等等,皆有此類情事,權促會呼籲,因為業務知悉愛滋感染者身份的工作者,遵守法令的隱私保護規範,避免憾事一再發生,而亡羊補牢卻為時已晚。
媒 體 報 導
愛滋資訊曝光 役男無家歸
中央社/陳清芳/台北電/2010.11.08
「小班」因愛滋免役,役政人員未經同意,就告知他的父親,結果小班被趕出家門。這類真實案例接連發生,愛滋人權團體批評公務人員漫不經心,讓感染者隱私曝光。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權促會)社工張正學今天指出,權促會過去曾行文內政部役政署詢問此事,役政署今年初回函告知已明文要求,務必以「密件」方式處理愛滋相關業務,若需要文書通知(包含免役證明書),會以電話聯絡或掛號郵件由役男親自領取,不得代領。
然而,今年畢業季以來,權促會接獲7件隱私相關的案件中,役男就有2件。
張正學說,小班(化名)被家人獲悉感染愛滋後,畢業返家發現房間物品已被打包,父親表示由於擔心住在一起的親戚恐會慌,勸小班找外面地方住,小班落得有家歸不得的處境。
小米(化名)更冤枉,他繳交全國醫療服務卡,事先和兵役單位聯絡要親自領取免役證明,正準備找工作時,母親卻從大樓管理員手中接到兵役體位判定書,寫著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愛滋病),不知情的母親哭著打電話給小米,親子關係陷入緊張。
張正學說,權促會介入處理後,役政人員聲稱不知道有關愛滋役男的文書處理規定,又認為「父母親有權得知子女的身體的狀況」。小班和小米最後從役政人員口中得到1句難以彌補傷痛的「對不起」,有關單位並未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開罰相關人員。
權促會這幾年陸續接到感染者投訴身分遭到曝光,包括醫事人員、役政、警務人員等,皆有類似狀況,權促會呼籲公務員加強隱私保護觀念。
“我兒為何不用當兵?”
役政源洩漏病情 愛滋男被迫離家
聯合晚報/李樹人/A9焦點版/2010.11.08
由於役政人員的疏失,讓25歲的小BEN被父親掃地出門!父親希望兒子提早入伍,主動打電話到市公所詢問,役政人員回答是小BEN免疫,原因是罹患愛滋。當天父親動手打包兒子衣物,要他離開家裡,不要再與家人聯繫。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今年收到七起感染者隱私權曝光的侵權案件,其中兩起就是因為役政人員在未經當事人同意,未做任何隱私保密的狀況下,向當事人家屬洩漏免疫原因。
小米今年剛從中部的某私立大學畢業,本身是愛滋感染者的他不用服役。日前突然接到母親電話,母親哭著說,「你感染了愛滋,卻不讓父母親知道!」頓時讓他啞口無言。原來是大樓管理員轉交了一封兵役體位判定書給母親,上面正是寫著「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讓小米感染者身分曝光,引起一場家庭風暴。
小BEN處境更可憐,冒失的役政人員直接將當事人免疫原因「愛滋感染」,告知小BEN父親。等小BEN回家後,發現房間物品已被打包,父親冷漠地說,要他搬出去住,不需要再和家裡聯絡。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張正學指出,內政部已於今年初明文要求,役政署相關人員在處理愛滋相關業務,務必以「密件」方式處理。若需要文書通知 (包含免役證明書),則會以電話聯絡或掛號郵件由役男親自領取,不得代領。但權促會卻發現,部分業務承辦人不知有該份公文,又認為「父母親有權利知道子女身體狀況」,而將原因告訴家長。得知役男受害,甚至無家可歸後,只能以道歉收場,根本於事無補。
權促會秘書長林宜慧表示,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4條規定,「主管機關、醫事機構、醫事人員及其他因業務知悉感染者之姓名及病歷等有關資料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外,對於該項資料,不得洩漏。」,違者將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
兒不用當兵 才知得愛滋 市所疏忽洩密
中廣新聞/陳奕華/新聞速報/2010.11.08
愛滋感染者資料曝光,掀起家庭風暴!剛從研究所畢業的小BEN,父親希望他提早入伍,主動打電話到市公所詢問,不料役政人員在沒有經過同意下,告知免除兵役的理由是愛滋。當天小BEN就被父親趕離家門。愛滋病權益促進會呼籲,因為業務得知愛滋感染者身分的工作者,務必遵守法令的隱私保護規範,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今年度愛滋病權益促進會接獲七起感染者隱私曝光案件,其中兩起是因為役政人員在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而且沒有做任何隱私保密的狀況下,向家屬洩漏當事人感染愛滋身分,導致個案家人關係緊繃,甚至被趕出家門。剛從大學畢業的小米,已經辦理免役,準備進入職場工作,某天媽媽來電邊哭邊問「為什麼感染愛滋,卻不讓父母知道」,讓他頓時無言以對,這才知道是大樓管理員轉交兵役體位判定書給母親,這讓小米的感染者身分曝了光。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張學正說:「他媽媽來看的時候,那封體位判定書已經是交在那個管理員手上,而且是打開的,等於他也不清楚說,是不是連管理員也看過這個內文,我的意思是說,整個處理流程,他們是不小心或者沒有很重視這件事情。」張學正指出,內政部已經明文要求處理愛滋相關業務,務必以密件方式處理,部分業務承辦人不知道有這份公文,又認為父母有權知道子女身體狀況,在得知役男受害後,只能道歉,卻於事無補,秘書長林宜慧表示,根據愛滋病防治條例,主管機關、醫事機構或其他因為業務知悉感染者的姓名及病例等相關資料,除依法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外,對於相關資料,不得洩漏,違者將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愛滋資訊曝光 役男無家可歸
台灣新生報/健康/2010.11.09
「小班」因愛滋免役,役政人員未經同意就告知他的父親,結果小班被趕出家門。這類真實案例接連發生,愛滋人權團體批評公務人員漫不經心,讓感染者隱私曝光。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張正學昨天指出,權促會過去曾行文內政部役政署詢問此事,役政署今年初回函告知已明文要求,務必以「密件」方式處理愛滋相關業務,若需要文書通知(包含免役證明書),會以電話聯絡或掛號郵件由役男親自領取,不得代領。然而今年畢業季以來,權促會接獲7件隱私相關的案件中,役男就有2件。
小米(化名)更冤枉,他繳交全國醫療服務卡,事先和兵役單位聯絡要親自領取免役證明,找工作時,母親卻從大樓管理員手中接到兵役體位判定書,寫著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愛滋病),不知情的母親哭著打電話給小米,親子關係陷入緊張。
權促會呼籲公務員加強隱私保護觀念。
染愛滋免役資訊 隱私大漏洞
立報/史倩玲/12性別/2010.11.09
由於許多兵役承辦人員未注重愛滋感染者隱私,將感染資訊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洩漏給感染者親友,甚至造成愛滋感染者被趕出家門。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呼籲承辦人員,應尊重愛滋感染者隱私。
隱私曝光 被逐出家門
其中一個例子就是愛滋感染者小米(化名),小米今年剛從中部某私立大學畢業,由於已經繳交了愛滋感染者的全國醫療服務卡辦理免役,正準備要進入職場開始工作。
但某天小米接到住在北部母親的電話,母親邊哭邊質問小米為何感染愛滋,卻不讓父母親知道。原來是大樓管理員轉交了一封兵役體位判定書給小米的母親,而兵役體位判定書上面正寫著「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
另外一個故事發生在小Ben身上,小Ben的父親希望小Ben可以提早入伍,因此主動打電話到市公所詢問。而役政人員在沒有經過小Ben同意下,告知小Ben的父親,免役理由是因為感染愛滋。
結果小Ben回家後,發現房間物品已經被全部打包。小Ben的父親表示,擔心住在一起的親戚恐慌,要小Ben搬到外面去住,同時也要求小Ben別再和家裡聯絡。
愛滋業務需密件處理
權促會社工張正學表示,光在今年度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就協助共7起感染者隱私權曝光的侵權案件。有好幾起就是因為役政人員在未經當事人同意,且未做任何隱私保密的狀況下,向家屬洩漏當事人感染愛滋,導致個案與家庭的關係緊繃,甚至被趕出家門。
張正學指出,內政部役政署已有明文要求,愛滋相關業務必須以密件方式處理。如果役政單位需要文書通知,如免役證明書等,應該以電話聯絡或掛號郵件由役男親自領取,不得代領。這樣規定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當事人,其他人不應得知愛滋感染者的身分。
欠缺觀念 造成憾事
但權促會發現,部分役政業務承辦人根本不知有這項規定,又認為父母親有權利知道子女身體狀況。這些役政人員在得知役男受害甚至無家可歸後,只能道歉,卻於事無補。
權促會秘書長林宜慧表示,這些感染者的傷痛,光是道歉無法彌補。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14條規定,因業務知悉感染者姓名及病歷等有關資料者,除依法律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外,不得洩漏,違者將處以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
林宜慧表示,從這些事件可以發現,台灣社會對隱私保護的觀念不足。權促會這幾年來,陸續接到感染者投訴身分遭到曝光,包括醫事人員、役政、警務人員等等,都有類似狀況。林宜慧呼籲,因為業務知悉愛滋感染者身份的工作者,應該遵守法令的隱私保護規範,避免遺憾一再發生,而亡羊補牢卻為時已晚。
役政洩個資 愛滋男被父趕出門
中國時報/邱俐穎/A7生活新聞/2010.11.09
兵役處理疏失,意外讓役男愛滋感染身分曝光,造成家庭關係緊張,險被掃地出門!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呼籲,政府已明文規定,處理愛滋相關業務務必保密,但部分業務承辦人員常疏失造成感染者身分曝光,侵害權益。
今年大學畢業準備投入職場的小米因感染愛滋而辦理免役,但有天竟接到母親電話,泣責他感染愛滋卻不告知。原來是地方里幹事在兵役體位判定書上註明「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應由本人親自領取,透過大樓管理員轉交母親,讓小米頓時啞口無言,親子關係緊張。
小BEN研究所畢業,父親希望他提早入伍,自行打電話詢問市公所為何遲遲沒收到兵單,役政人員逕自告知BEN父,兒子免役的理由是「愛滋」。父親擔心造成親戚恐慌,要求兒子搬出去住。
權促會社工張正學強調,內政部役政署有明文要求,處理愛滋相關業務務必以「密件」處理,文書通知應以電話聯絡或掛號郵件由役男親領,不得代領。
張正學說,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洩漏違者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人間異語:當父母收到我的愛滋感染通知
蘋果日報/A19論壇/2010.11.22
Q:每年做愛滋篩檢,今年發生什麼問題?
A:我25歲,在性關係上,不是單一的,所以,每年我都會去台大醫院做篩檢。今年初,我被院方通知,檢驗出感染HIV,第一時間,我沒太大反應,也許是我對失去或噩耗還蠻習慣的,我連哭都沒哭。老實說,我心裡大概有預感。後來,院方通報給疾管局,我最先想到的是,得趕快申請免除兵役。我先匿名打電話到台中市政府詢問流程,再到市府兵役科辦理,我直接找承辦人處理,過程也保密,只是,最後的免役證明書發到區公所,明明規定,HIV的文件,須由本人領取,但區公所人員卻轉而請里幹事親自送到我家,這就讓我爸媽知道我感染愛滋。被家人知道後,我開始緊張,也不知怎麼面對,我打電話到台大醫院,請他們協助,台大幫我聯絡愛滋權促會申訴。我先透過社工輔導,他們幫我聯絡區公所,確認愛滋感染者應保有相對隱私,這麼直接的被公開,我毫無心理準備,連爸媽都不知如何面對他們。台中是感染愛滋的前三大城市,公務人員卻連這項規定都不知道。當時我曾擔心承辦人員會背叛我,沒想到還真的背叛我。
Q:爸媽的反應如何?
A:一開始我媽看到那一長串的中文名稱,也不知道是什麼病,原本她跟我爸猜是菜花之類的,後來上網查,才知道是愛滋。收到通知單那天,我媽到晚上11點多才打電話給我,我想她跟我爸有先討論過。我媽只是不斷跟我抱怨,出這麼大的事,為什麼沒跟他們講?我媽並沒有追問,我為什麼在外面亂搞?我知道他們很生氣,但他們並沒有表現出來,也許我是他們唯一的小孩,他們只能把難過放在心裡,我媽只叫我要照顧好自己,要定期吃藥,也提醒我不要再去傳染給別人。
政府食言隱私曝光
Q:家人知道你感染,對你造成哪些影響?
A:我今年進行匿名篩檢時,內心就恐懼,醫護人員先告知我,萬一感染,如果控制適當,至少還能活30年,這讓我對死亡的恐懼降低。感染後,對於「到底要不要講」,我一直掙扎,沒有一個愛滋感染者會希望身分被公開。我現在還處於非常混亂、憂鬱的狀態。
我開始重視安全的性,變的不太敢再約會,假使選擇找同樣是感染者的對象發生關係,也等於直接承認自己得了HIV,所以,我可能只會約認識的。道義上,我還是得負責。
我只希望自己保有隱私權。政府答應幫我保密,卻把它說出來了,這是我非常在意的地方。現在,我從碩士班跨讀法律,我想幫自己平權,也希望能申請國賠。
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