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9

各位朋友:

有關常備兵(新兵)因愛滋而需辦理驗退,歷來有役男在驗退過程發生愛滋隱私曝光情事,經本會發函陳情並建議,國防部以民國99年12月23日國後人力字第0990008809號函(如下圖),通令各部隊下列事項:

因愛滋辦理驗退(因病停役)作業時,相關文件傳遞、審核均以「密級」文件作業標準處理。
有關病情告知部分,由役男個人處理,單位不得擅自將診斷病症告知家屬及其他人員,以維個人權益。
往後若因單位作業疏失,發生個人資訊外洩,使役男身心受創或權益受損,除將檢討相關失職人員外,並請單位於擴大參報提報精進作法。
本令為重要命令,需單位主官親閱,並應利用各項集會時機加強宣導。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公告
2010年12月29日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民國99年12月23日國後人力字第0990008809號函-第1頁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民國99年12月23日國後人力字第0990008809號函-第2頁

相關愛滋人權議題: 兵役與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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