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因病停役流程
第一步
請役男申請診斷證明書(或全國醫療服務卡)影本提供給服務單位(含受訓單位)
第二步
服務單位填具相關表格,「密件」函送給役政署(表格需要役男親筆簽名)
第三步
A.提供診斷證明書者,役政署需要通知本人去指定複檢醫院檢驗
B.提供全國醫療服務卡影本者,不需要再去複檢
第四步
1.役政署轉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兵役單位(含役男與體檢相關資料等)
2.由戶籍所在地之公所兵役單位制發「免役證明」寄送至戶籍地
★詳細流程請見(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或點選附加檔案下載
☆備註1:申請過程需要注意「隱私」保密,若有相關的疑問,可洽詢本會
☆備註2:未主動提起申請者,相關單位不會知道停役原因。
201305權促會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