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4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公告

有關『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及受訓體格檢查之相關規定,是否包含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以及,是否因HIV檢驗結果,影響民眾應試與錄取受訓資格』,經本會於民國100年10月04日以愛字第00100401號向法務部洽詢,日前獲得正式函覆(法人決字第1000028105號),回覆說明摘錄如下: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及受訓體檢項目,皆未包含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亦不影響民眾應試與錄取學員受訓資格。』

法務部回函如下圖:

法人決字第1000028105號

如需索取紙本或有其他疑問者,請與我們聯絡(電話:02-25505963;E-mail:praatw@gmail.com)。
權促會 2011.10.2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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