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公告
有關『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及受訓體格檢查之相關規定,是否包含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以及,是否因HIV檢驗結果,影響民眾應試與錄取受訓資格』,經本會於民國100年10月04日以愛字第00100401號向法務部洽詢,日前獲得正式函覆(法人決字第1000028105號),回覆說明摘錄如下: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及受訓體檢項目,皆未包含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亦不影響民眾應試與錄取學員受訓資格。』
法務部回函如下圖:
法人決字第100002810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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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促會 2011.10.24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