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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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我們身處黯淡的時刻,仍然有好消息發生——

這證明堅持很重要,改變是可能的,而且隧道盡頭真的會有光明。

 

本週(編按:2026/4/2),瑞典朝著廢除歐洲最具傷害性的愛滋相關法律條款之一邁出重要的一步:該條款要求愛滋感染者在發生任何性行為前必須揭露自身感染狀況。這項由政府委任調查員Jan Albert提出的提案,得到了社會事務部長(Social Affairs Minister)Jakob Forssmed的支持。提案擬於2027年7月1日正式廢除愛滋感染者的揭露要求。

對愛滋權益倡議者而言,這是歷史性時刻,來之不易。瑞典對於愛滋入罪化和強制揭露的爭議始於15多年前。自1980年代末期以來,已有超過60名愛滋感染者因違反一般刑法而被起訴。在2002年之前,約有80人因公共衛生法而被迫隔離。多年來,瑞典的做法——即使不存在傳染風險也要求揭露愛滋身份——驗證了汙名和恐懼如何深刻嵌入法律之中。

一路走來,曾有過這些重要的轉捩點。 2013年,瑞典公共衛生部門發布「瑞典聲明」(Swedish Statement)正式肯認,接受有效治療的愛滋感染者,幾乎不會或根本不會構成性傳染風險,這促使法院開始推翻相關定罪。 2018年,瑞典最高法院確認,接受有效治療的感染者不構成傳染的「具體危險」,大幅限縮起訴的基礎。 2020年3月,正值新冠疫情即將重塑全球傳染病的應對策略之際,瑞典議會敦促政府廢除所謂的「揭露義務」。然而進展停滯,法律仍存。

這項由政府委託進行的新調查由Jan Albert領導,Albert是《專家共識聲明:刑法脈絡下的愛滋相關科學》的20位共同作者之一。調查發現,該法律針對的是錯誤族群,基於錯誤的原因,並且未產生任何公共衛生效益。Albert總結道:「風險存在於那些不知道自己已感染愛滋病毒的人,而不是那些知道自己已被確診的人。揭露義務僅瑞典獨有的,即使在40年前引入時也備受爭議。

這對全球的倡議者帶來一項啟示。進展可能緩慢痛苦。不良法律和有害做法往往會比曾經為其辯護的科學理論存在得更久。但耐心至關重要。堅持不懈至關重要。社群倡議至關重要。在體制內擁有可靠的捍衛者也同樣重要——如Jan Albert,願意將科學轉化為政策,並幫助政府採取行動。

經過多年的組織動員、證據建構、訴訟、專家介入和社群壓力,這是一記有力的提醒:改變終將到來。有時緩慢,但終將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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