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入罪感染者,拒絕愛滋強制篩檢
「北市國小老師被舉發愛滋事件民間團體聲明稿 」
針對日前各界對台北市一國小老師遭人檢舉為愛滋感染者的社會恐慌反應,我們有以下四點聲明:
1. 首先我們要釐清有關「愛滋」的正確知識。俗稱的「愛滋病」是症候群,不會傳染。愛滋病毒的傳染性低,而且必須透過血液、精液和陰道分泌液交換的特定傳染途徑,所以只要做好保護措施(如安全性行為、不共用針頭)即可輕易截斷傳染途徑。教學環境裡的日常接觸完全沒有感染的風險,所以這事件引發的社會恐慌和家長焦慮完全來自對愛滋無知的深層恐懼。
2. 官、民、與媒體對一起「疑似」愛滋教師的回應可說是既荒謬又可悲,所有掛在嘴邊的關懷和尊重,在周遭可能有感染者的繪聲繪影中立刻破功:官方雖然正確的宣導愛滋病毒不會由一般生活接觸而傳染,但實際上卻以維護「校園安全」為名,危機動員大陣仗,意圖召開跨教育與衛生局處的「校園師生愛滋防治機制協商會議」,希望藉此建立日後「處置」感染者的模式。這樣的動作反而帶頭製造了愛滋恐慌與歧視。對此,我們強烈要求北市教育局應向全民道歉,也要求該校向當事老師道歉,因為他們不但枉顧教師工作權,將社會的恐慌加諸於個人身上,更示範了最惡劣錯誤的衛教宣導,誤導了全民;對已造成之傷害,我們將繼續追究其責任。愛滋防治推動多年,社會及校園依然恐慌的現實,衛生署疾管局和教育部也要負起全部責任。
3. 匿名檢舉惡意操弄污名所引發的嫌惡和恐懼,嚴重侵害當事人權益,而從學校到教育部到衛生署等等主管機關竟然不分青紅皂白的配合採取相應動作;此外,「校園師生愛滋防治機制協商會議」全面擁抱將感染者入罪化的法律邏輯,這個本質上將愛滋感染者預設為「犯罪嫌疑人」的法律,不但迫使感染者動輒陷入司法訴訟中,從這次的案例看來,「愛滋」已成為人人都有可能被構陷的工具。在此,我們嚴正譴責這種入人於罪的思考邏輯,更強烈要求主管單位回歸正確認知,停止強化道德污名與無知恐慌。
4. 這個事件徹底暴露了愛滋污名的柔性暴力:教育當局找不到足夠理由強制當事者接受篩檢,卻仍然「柔性懇談」說服當事者自行去醫院做篩檢以示清白,個人在此所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所謂「驗愛滋」已經變成檢驗「私德」的新工具:承受污名和嫌疑的主體被視為道德嫌疑犯,在眾人的柔性壓力下,必須透過篩檢來證明自己,愛滋污名也因此在這樣的篩檢文化中持續滋長。在此,我們反對製造愛滋污名的強制篩檢政策,也要求一個沒有以愛滋篩檢為名、刻意區分人群、行排除之實的社會環境。
連署單位:
性別人權協會
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
社團法人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台灣同志遊行聯盟
台灣彩虹公民行動協會
台灣露德協會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TIMA)
台灣TG蝶園
愛之希望協會
陽光酷兒中心
小YG行動聯盟
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
台灣社會研究季刊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財團法人導航基金會
TO‧拉酷社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
水男孩同志游泳社
colorful wi
台灣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
文化研究學會
台灣誼光協會
大台北同學會
台中基地
南人窩
愛滋行動聯盟
帕斯堤聯盟
【殘酷兒】殘障同志團體
Bi the Way‧拜坊
中央大學酷兒及女性文化研究社
高雄同志遊行聯盟
教師同盟
同心坊(同志心靈成長工坊)
台灣人權促進會
同光同志長老教會
社團法人屏東縣好好婦女權益發展協會
懷愛協會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gender notes性/別與同志口述歷史採集小組
(連署中,歡迎團體連署回傳性別人權協會信箱:gsrat@gsrat.net)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2012年9月25日張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