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4

給外籍愛滋感染者的台灣愛滋政策說明與建議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權促會)
February 24, 2017 (中文)
March 10, 2017 (English)
March 22, 2017 (日本語) (Indonesia) (อักษรไทย) (Malay)
March 29, 2017 (ру́сский) (việt) (Deutsch)
April 6, 2017 (Italiano)

◆ 目前的政策簡介:
台灣已經在2015年2月解除外籍愛滋感染者的入出境與停居留限制;工作證與居留證的申請,皆已取消愛滋病毒的檢驗項目。
入台後,外籍愛滋感染者若選擇使用全民健保服務,需有在台服用抗病毒藥物紀錄,兩年後方符資格。

◆ 權促會的建議與提醒:
1. 若您是留學生,請同時留意申請學校對外籍學生的體檢要求。

2. 使用台灣全民健保就診愛滋醫療,表示台灣全民健保系統將留存有您的愛滋相關醫療記錄,未來您在台灣其他健保特約醫院就醫(任何疾病),醫事人員都會知道您是感染者。

3. 不論您已經發現感染多長時間,台灣全民健保以您在台灣的首次購藥記錄日為認定基準。亦即,在您有在台首次購買抗愛滋病毒藥品紀錄起算,2年後,您可使用全民健保就醫(愛滋醫療),每次就醫的個人負擔費用金額將大幅降低。

4. 以下幾種情況,台灣全民健保在愛滋部分對您的幫助可能比較有限,您可考慮是否加入或是否使用:
4.1 您在台灣居留時間不會超過2年。
4.2 您可以由本國或其他管道取得所需的抗愛滋病毒藥品。

5. 若您不符合參加台灣全民健保的資格,或者在尚未能有全民健保幫助的2年內、已經面臨在台愛滋醫藥問題,或有其他相關疑問,請與我們聯繫:

電話:886+2+25505963 / 電郵:service@praat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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